防火、排煙閥的具體設置原則
2016-04-22
防火、排煙閥的具體設置原則
實際工程設計中,防火、排煙閥除滿足以上要求外,還應按照以下具體原則執行。
(1) 防火、排煙閥應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,距離防火隔斷物不宜大于200mm。防火閥至防火隔斷物的風管應采用厚度大于1。6mm 的鋼板制作,在穿過防火墻兩側各2。0m范圍內的風管絕熱應采用不然材料且具有足夠的剛性和抗變形能力,以加強管道在防火分割處的剛度。
(2) 當防火、排煙閥采用暗裝式時,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方便檢修的檢修口,操作機構一側應有一定的檢修空間(建議大于350mm)。
(3) 防火、排煙閥應單獨設置支吊架,減少閥體、管道變形而影響閥門性能。
(4) 對遠距離控制的自動開啟裝置,控制纜繩的總長度一般不超過6m;彎曲不超過3 處,彎曲半徑≥ 30mm;纜繩用DN20 的保護套管保護,套管不應出現急轉彎、環形彎頭、U 形彎頭和連續彎頭等。
(5) 閥體葉片應為鋼板、厚度為2 ~ 6mm,閥體為不燃材料制作,轉動部件應采用耐腐蝕的金屬材料,并轉動靈活。
(6) 閥門動作應該可靠,關閉時應嚴密,關閉方向應與管道氣流方向一致,如無特殊規定時,在其兩端試驗壓差300Pa 時,防火閥、排煙閥允許漏風量應≤ 700 m3/(h·m2),板式排煙口允許漏風量應≤ 150 m3/(h·m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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